关于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工作的通知
各系部、部门:
为从源头作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,提升职务知识产权申报质量,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,为知识产权转化奠定良好基础,就学院知识产权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知识产权培育
1.鼓励教职工深入企业,共同聚力行业企业“卡脖子”问题,承担企业横向项目,共同申报职务知识产权。
2.强化知识产权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,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知识产权申请导向。
二、规范知识产权申请
1.形成的职务知识产权在申请前需要进行技术检索,经检索具有申请价值的方可申请。
2.发明人可采取自主申报或委托代理公司申报。
3.4月1日开始,委托代理公司申报的,需从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、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、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、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、北京君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(普通合伙)5家代理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进行代理申报。5家代理公司情况及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。
三、强化知识产权管理
1.职务知识产权授权后1个月内录入资产管理系统、科研创新服务平台、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。
2.完成平台信息录入后,方可提交知识产权代理费及年费报销工作。发明专利年费报销自专利授权年度5年内且不超第7年年费,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报销自专利授权年度3年内且不超第5年年费。
3.职务知识产权发明人要积极对接企业,作好知识产权成果的推介、转化工作。
科研规划处
2024年4月1日